生态城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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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城镇工作委员会

核心提示: 生态城镇工作委员会是由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3月1日正式登记注册受国家工委

        生态城镇工作委员会是由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3月1日正式登记注册受国家机关工委领导的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所属的专业机构。 并同经济发展决策部门紧密联系,共同研究城镇化生态建设,以及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们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理论水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务实高效,严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全面、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宣传。同时,致力于深度汇聚、挖掘、整合优质资源,打造具有国内权威和国际影响力的“新城镇智库平台”、“新城镇引擎机构”和“新城镇产业样板”,为政府、企业、科研和有关机构搭建一个新型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实现资源与资源之间的有机碰撞、强强联手、高效合作,并最终达到资源互补、协调发展、共同成长,进而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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