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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核心提示: 浅析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国策智库专家 张记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个创新纳入党的建设工作中去,深

    浅析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国策智库专家 张记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个创新纳入党的建设工作中去,深刻地体现出我们党全面 “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反腐倡廉不仅仅要体现在政府体系中,也要深入到党领导的所有企业中去。企业作为社会主义体制的主体和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发展的状况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命脉,影响着国家经济的稳定。企业如若存在腐败行为,资产就可能被不法分子侵吞,造成资产的流失。特别是国有企业,如果国有经济基础有所松动,市场秩序的有序运行得不到保障,便会导致国有经济的发展收到阻碍。因此,国有企业必须紧跟党中央的步伐,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为 “四个全面”的实现和落实贡献出应有之力。

一、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渐重视,企业的反腐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领导和员工的意识不断得提高,各项工作也正在有序地推进。总的来说,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制度、组织、文化等层面都有了一定的收获。但是,我们不得不认识到,当前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要求相距甚远,特别是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在近年中也时有发生。因此,我们需要审时度势,用坚定的反腐决心对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找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策略和解决方案。

  (一) 党员干部思想存在异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腐朽文化在不知不觉中蚕食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使他们在物欲横流的考验下放弃了自身的气节,将党和国家教给他们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抛之脑后,维权、唯利是图,无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利贪污受贿,进行钱权交易、损公肥私; 有的大摆官僚主义,专制决策、为所欲为; 有的公款吃喝,追求个人享受,大肆挥霍,腐化堕落; 还有的凭借职务之便任人唯亲。不管是怎样的思想异化,都会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甚至影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已经在很多企业中实行,但是也不能保证所有的企业都能够按照相应的要求来执行。很多企业管理模式并没有随之发生改变,股东会和董事会权力行使有心无力,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也亟待完善。再者,腐败的发生不仅仅存在于高层管理之中,关键的岗位和重点的部门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尤其是采购、销售和财务等方面,这些部门的管理者很容易由于掌握巨大的资源而在形色诱惑上溃破防线。企业的管理制度也应该与时俱进,避免一成不变,在有可行制度的基础上真正执行起来,防止成为一纸空谈。所以企业管理应当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明其责,全局兼顾,重点防范,制定明确可行的制度。

  (三) 廉洁教育不够全面

  有的企业忙于经营,在对员工的廉洁教育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这种教育浮于表面,仅仅停留在领导层面,没有全面而深入地在企业中实行起来。这样的情形,会导致员工缺乏政治的敏锐性,无法真正理解法律和方针政策的内涵,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中思想蜕变,盲目攀比,心存侥幸,放松警惕,甚至因缺乏廉洁意识对所看到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乃至模仿。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内部的进一步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企业风气进一步恶化。另外,廉洁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空洞,也使得廉洁教育在企业中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不能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丧失了教育的作用,大大降低了教育的效果。

  (四) 内部监督缺乏力度

  企业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督力量的整合和权利的制衡上。很多领导干部认为监督仅仅是纪检部门的任务和职能,一些企业的监督职能不明确,常出现纪检部门和其他部门一起办公甚至代为效劳的现象,这都是有领导干部对监督工作的认识不足引起的。再者,出于对被监督部门领导权力的震慑,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常常出现,导致监督形式化的结果。对 “一把手”权利难以监督,常使监督部门和监督者 “望而生畏”、瞻前顾后。最后,企业内部贪污腐败行为的成本太低,惩处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往往助长了贪污腐败的气焰,使腐败行为 “春风吹又生”。

二、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所涉及的方面有很多,更是一个长期持续、不断推进的过程,因此,分析寻找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措施,是每一个企业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一位企业员工的责任。

  (一) 全面正确认识 “从严治党”,提高企业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思想之所以发生异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拒腐的思想防线不够坚固,对党中央全面 “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不够了解。因此,各大企业必须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加强党员党建教育,使党员干部全面认识 “从严治党”。既要从全方面、全要素进行政治、组织、思想、制度、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也要重视这种教育的全过程性,“从严治党”应当永远在路上,不能懈怠和遗忘。腐败就是公权和私欲的结合体,一旦思想发生变质,腐败就会随之而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提高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是全方面和全过程的,理想和纪律一样都不能少,让腐败成为高风险、低收益的事情,就能够有效地防止腐败。全面正确认识 “从严治党”,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应该常驻于心的信仰。

  (二) 完善可操作的制度体系,落实制度找准关键点

  在当前企业的反腐过程中,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内容,是一项不可忽视的措施。俗话说: “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产生腐败”,这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也同样不例外。因此,要遏制权利的滥用导致的贪污腐败现象,就要有效管控权力。一方面,企业要建立科学的决策管理机制,将各大权力有效分离,相互制衡,明确各部门的权力,完善各部门权责统一,协调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的权力实行得到有效制衡,防止由 “权大”而产生 “专制”,进而滋生腐败的现象。再者,制度建设也要找准关键点,针对关键部门应当具有特别的关注。企业腐败发生较高的另一个环节,就是企业的采购、销售和财务部门。因此,企业要健全重点岗位制度面加强内部的管控,对工程开发、物资采购等进行全透明的制度监管,对财务管理实行上下双行的审批制度,定期进行校核审验和工作报告,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并且注重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让制度规范得到真正有效的效果,使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行为,预防腐败。

  (三) 加强以廉洁为重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企业文化

  传统的企业文化多为敬业奉献,热爱集体等内容,但是在新形势下,企业在制定文化战略的时候,应当将廉洁文化加入其中,并且以新的高度认识反腐倡廉教育和工作。反腐倡廉教育不仅仅是针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更是每一位员工都应当认识和了解的内容。因此,廉洁教育的范围应当扩大,普及到每一位员工中去,与企业文化相结合的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廉洁教育常态化,以 “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扩大廉洁教育的影响力,使普通员工的反腐倡廉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反腐氛围和环境不断改善,员工敢于和腐败势力作斗争。与此同时,再讲廉洁教育融入到企业文化的同时,也要有可操作的方式将这种教育和文化深入人心,这就要求企业在丰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将教育对象分层级规范教育形式和内容,运用多种形式,比如图文宣传、视听广播、讲座、知识竞赛、游戏活动等形式,多方位深入开展廉洁文化的企业活动,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文化教育和培训,推进职业道德和诚信管理建设,提高员工抵御风险,拒腐防腐的意识和能力。

  (四) 创新与时俱进的企业监督方式

  建立健全科学监督机制,包括了树立科学的监督观念、建立科学的监督制度、采用科学的监督方法。监督不仅仅是企业纪检的工作,而是全体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每为员工都应该自觉担任起监督者的责任,在了解掌握情况外,还应当积极向企业提出意见,形成良好、有效、正确的监督观念。在监督工作中,企业是否有科学的监督制度也十分重要。制度是保障,在制度的规范下,监督的机构和章程就能够随之得到落实。尤其是对企业 “一把手”的监督,经常成为企业监督的一大难,将 “一把手”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使群众都能够成为其监督者,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 “一把手”依法用权,并大大激励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但是与此同时应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不受侵犯,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预防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发生。当然,监督工作的主体仍然应当是国有企业纪委。为此企业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合格的纪检队伍,一切工作都要尊崇、围绕党章,及时接收并落实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针对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来正风肃纪、扬长避短,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最后,企业的监督机制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应该与时俱进。利用互联网进行匿名监督,是新形势下一项与时代接轨的监督方式。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开拓监督渠道,构建网络防腐体系,借助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三、结语:反腐专家应有一种使命感

  如今,党中央对贪污腐败行为采取了高压重视的政策,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在企业中形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反腐倡廉乃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反腐倡廉关系到民族的兴亡、企业的前途、职员工的生存。所谓“国家兴旺、匹夫有责”,在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下,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起到了一定的理论先导作用,所谓“反腐没有观众席,人人都是参与者”。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是由中国法学会批准的国内首家反腐败法治研究机构,于2014年6月2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成立。中纪委、最高检、最高法高层领导担任顾问,该机构成立以来,曾经参与了反腐败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编辑出版了《中国反贪年度报告》、《中国反腐败理论研究报告》、《坚定不移的反腐败思想与行动指南》、《读懂监察法》、《监察法实践案例》、《反腐法治舆情内参》等数十种书刊。我本人从事企业工作20余年,能够于2018年参与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深感荣幸和肩负重任。目前,面临整个社会人文生态系统被腐败污染,我们作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批准的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基地的课题专家,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责无旁贷地站在中国反腐败斗争第一线,争当勇士,不做看客,穷尽一己之力为社会反腐倡廉事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1] 王飞. 加强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J]. 法治与社会,2014 ( 11) : 225 ~226.[2] 范树勋. 企业反腐攻略 [M]. 北京: 中国方正出版社,2014:45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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